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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吉精党发[2015]11号(党委)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吉精党发[2015]第11号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签发人:马银华

     

     

    关于中秋国庆“两节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

     

 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、市纪委有关规定,按照市纪委纪检监察四室关于“两节”期间专项督查工作会议精神,结合医院实际,特制订“两节”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如下:

    一、督查时间

    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

    二、督查内容

    1、公款收受购买商业预付卡、土特产、高档月饼等问题;

    2、在单位食堂、宾馆、培训中心、山庄会所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、聚会宴请,违规接待问题;

    3、使用公款旅游、健身和高消费娱乐,公车私用以及公车运行费偏高的问题;

    4、单位滥发津补贴、奖金、实物以及私设小金库,用虚假发票套现问题;

    5、利用职务影响操办婚丧等活动,借机敛财问题;

    6、收受商业贿赂以及其他方面违纪问题。

     

    三、工作要求

    1、各党支部、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,查摆本部门存在的问题,立即进行整改,同时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。院纪检、审计科将对医院相关科室以及各党支部、各科室进行“两节”期间“四风”问题专项监督检查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纠正“四风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

    2、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责任制,谁主管谁负责,不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,都要逐级追究责任。

    3、各党支部以及财务科、人事科、院办要按照督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,并将自查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党办。

    四、组织机构

    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。

    组  长:马银华,

    副组长:刘慧君、樊国珍、金立新、刘  义

    成  员:胡桂玲、单  敏、王兰河、张东杰、

    唐晓艳、张桂英、赵  阳  张立新

    齐亚杰  佟静杰  韩丽华

 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办负责日常工作。

    医院党风廉政监督电话:5089417   

    市纪委党政风监督室电话:3633593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一五年九月九